环卫科技网从湖北当局置备办事新闻平台获悉,3月21日,咸宁市核心城区存在垃圾收转运举措更新改造项目包2:存在垃圾管理运输装备更新颁布了中标成交结果改变布告。
因中标(成交)供应商被投诉事项创立,遵照《当局采购质疑和投诉举措》第三十二条规章,经采购人咨议,赞同项目另选中标(成交)供应商,赞同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咸宁市多合汽车出卖办事有限负担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为:2727.6万元。
供应商地方: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朝阳湖镇广东畈村汽车文明广场7幢;归纳评分法:84.75(分);
各相闭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改变布告有反对的,能够正在本布告密布之日起七个办事日内以书面局势向采购人或代劳机构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过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根据《当局采购质疑和投诉举措》(财务部令第94号)的相干哀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旁证据质料。